(通讯员 黄娜)近日,由城固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城固县公安局联合会签的《城固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是该县检察院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后制定的首个工作制度。
该《办法》全文共24条,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检察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侦查活动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办法》还就立案监督、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检警同堂培训等工作作了详细规定。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与县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型“检警协作”办案模式,提升检警执法办案能力,提高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