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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就业最多 陕西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2022-09-26 06:10  西北信息报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和社会稳定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积极探索和创新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重点群体帮扶、统筹科学精准施策。全省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力度提升,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收入不断增长,民生福祉显著改善。

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来自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始终将稳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2013-2021年全省年均就业人数超过2100万人,2019年达到顶峰2114万人,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2021年全省就业人数略有回落,省委、省政府及时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的针对性措施,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2021年就业人数保持在2091万人,与2012年就业人数相当,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就业规模。

2013-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401.55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1%-3.63%的较低水平。

高校毕业生就业平稳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岗位供给、招聘服务、困难帮扶等力度,出台多项政策保障高校应届生就业。

2012-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9.5万人增长到33.3万人,增长了12.9%。在高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陕西省通过组合施策,精准施策,有力保障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稳定。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到86.98%,65.66%的毕业生在陕就业。其中,5.2万家庭困难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8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

农民工就业逐渐向第三产业集中

2012-2021年,全省农民工总量基本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全省农民工数量由662.9万人增加到783.7万人,增长了18.2%。陕西省通过释放经济发展潜力,吸引大量农民工省内回流,省内农民工比例由2012年的75.1%上升到2020年的80.8%。2021年,省内农民工比例较2020年回落1个百分点,省内农民工数量已超过疫情前水平,创历史新高。在就业结构上,陕西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中的就业分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省农民工就业从以第二产业的制造业、建筑业为主体逐渐向第三产业的快递、家政服务、农村电商等行业集中。2021年全省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比重为57.5%,比2012年的48.9%,增加8.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吸纳全省农民工就业最多的产业。

就业呈现稳定的“三、一、二”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和助推就业人员快速增加。

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增加,分别由2012年的302万人和465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44万人和1036万人,年均分别增长4.4%和9.3%,全省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减少,由2012年的809万人减少到2021年的611万人,年均下降3.1%。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012年的51.3∶19.2∶29.5调整为2021年的29.2∶21.2∶49.5,第一产业下降2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上升2.1个和20个百分点,就业呈现稳定的“三、一、二”格局,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就业结构更加合理。

新兴行业就业人数迅速增长

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引领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创造了大量新职业新岗位。

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0.77万人,是2012年的2.41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3.03万人,是2012年的1.67倍;金融业就业人员达到22.58万人,是2012年的1.54倍。与此同时,民生领域不断补齐短板,医疗、教育、交通运输等产业快速发展。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卫生和社会工作就业人员达34.66万人,较2012年增长58.2%;教育就业人员达64.03万人,较2012年增长1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人员达26.23万人,较2012年增长43%。

非公经济就业吸纳能力增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数量不断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快速增长,就业吸纳能力逐步加强。

2021年,以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外资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法人单位就业人数从2012年的362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026万人,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2012年的47.5%提高到2021年的81.9%,增加了34.4个百分点。

收入分配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经济总体保持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如期实现翻番目标,城乡收入相对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持续优化。

2012-2021年,陕西地区生产总值翻番,由2012年的14142.41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9800.98亿元,年均增长8.6%;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684元增长至28568元,年均增长11.5%,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2.9个百分点,陕西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收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12-2021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734元增长到40713元,年均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763元增长至14745元,年均增长11%。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全省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陕西省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3073元提高到2021年的90996元,年均增长8.7%,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7%),建筑业(9.8%),制造业(9.7%)。其中,2021年非私营单位中有5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2699元,采矿业120683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87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8458元,金融业112682元。

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22753元提高到2021年的52331元,年均增长9.7%,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4%),卫生和社会工作(11.9%)。其中,2021年私营单位中4个行业年平均工资超过了6万元,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25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4031元,采矿业63971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0758元。

马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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