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居民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农村居民收入占城镇和全国的比例明显增加,四大收入构成项占比合理全面持续增长。10月12日,记者从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改革红利惠百姓砥砺奋进行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十六”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多渠道开发乡村振兴潜力,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受益于中省各项支农扶农政策及惠农工程的积极推动,三秦百姓民生福祉日益改善,农村居民收入稳步提升。
农村居民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12年至2013年,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5763元增至6503元,增加740元,增长12.8%,增速较全国平均水平快0.4个百分点;2013年至2021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092元增至14745元,增加7653元,增长107.9%。
2017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265元,比上年增加869元,增长9.2%,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6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为4272元,经营净收入为3242元,财产净收入为185元,转移净收入为2566元。
2021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4万元,达到14745元,比上年增长10.7%,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为6104元,经营净收入为4433元,财产净收入为248元,转移净收入为3960元。
四大收入构成项占比合理,全面持续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农民增收,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化:外出打工、在乡创业、盘活资源均成为增收的亮点。2012年至2021年,农村居民收入的四个方面均呈现持续稳定增长态势,而且农民收入结构更加合理化。
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始终保持最高,2021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104元,较2014年增加2887元,增长89.9%,是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首要驱动力。此外,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平稳,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43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0.1%,较2014年(2751元)增加1682元,增长61.1%。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全年粮食连年获丰收,提供了增收保障。
农村居民收入占城镇和全国的比例明显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乡村振兴、加强农业的深入推进,陕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一直快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
2012年至2013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分别高于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1.0和2.6个百分点;自2014年实行新口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起,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分别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2.8、1.1、0.5、0.9、1.1、1.6、3.1和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