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某建筑公司派职工向商洛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姜淑成送来锦旗以示感谢,上写“执法为民公正无私纾难解困助力发展”16个金色大字。
西安市长安区某建筑公司与商洛市某局因建筑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商洛中院判决某局给付建筑公司工程款13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局未履行给付义务,建筑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疫情之下,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如何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涉执企业尽快正常运转,是姜淑成思考最多的事。于是,姜淑成改变以往执行方式,积极从中协调,并建立微信群,在线组织双方和解。最终,通过姜淑成多方努力,某局同意分期支付款项,建筑公司也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同时,因案涉工程前期垫付资金属民间借贷融资,出借人冯某已在西安某法院诉讼并申请执行标的达1000万余元,外地法院冻结了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如果三方矛盾不能妥善化解,公司将面临瘫痪。执行法官又第一时间与外地法院沟通,促使建筑公司与出借人冯某也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将到账执行款直接支付给出借人冯某,至此涉及两个法院三方当事人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目前,首期案款400万元已由冯某领取,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也被外地法院解冻。
近年来,商洛中院大力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想方设法解决诉讼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将多元化解涉案纠纷、善意文明执行、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理念贯穿每一起执行案件,切实帮助诉讼个体和企业纾难解困、渡过难关。通讯员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