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了遵循。
《实施细则》共8章40条,包括总则、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工程验收、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等,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新增、细化、完善和调整,涉及的内容更加全面,更符合陕西省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实际。
陕西作为全国淤地坝大省重省,现有淤地坝34240座,占全国总数的一半以上。“十四五”期间陕西省将新建淤地坝(拦沙工程)2683座,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1990座,建设任务艰巨。下一步,陕西省水利厅将联合省级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落实,按照工程安全可靠、配套设施齐全、整体环境美观、运行管护到位、综合效益显著的要求,建设高标准淤地坝,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陕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