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制定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编外用人从严从紧、精干高效、动态调整的要求,严格控制编外临时聘用人员使用范围和总量,切实提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服务效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纪委监委、组织、编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长效聘用和管理机制,共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工作。
严控聘用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性、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履行必要岗位职责,不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含劳务派遣),可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实施范围。除政策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外,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重要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岗位和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规范聘用程序。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单位工作任务、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向市委编办提出编外临时聘用员额计划申请。市委编办提出初审意见,提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和报备手续。
加强聘用管理。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并及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