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邝晓丽)3月5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标志着全市五经普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通知》强调,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合作、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统一集中办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负责本行业普查数据的审核,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坚守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