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工信厅获悉:日前,《陕西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旨在促进全省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该办法明确了在“十四五”期间,陕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认定5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根据办法要求,陕西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提升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优势,精准定位集群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固链强链补链延链,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支持集群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培育和建设。
陕西省将推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与全省支柱产业和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万亿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跃升,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典范。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构建多层次集群创新平台,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标准研制。
陕西省将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升级,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搭建资源共享和管理平台,提升集群数字化管理水平。积极引导集群企业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及评测指标,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标准和系统解决方案,深化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集成应用,提高数字化转型水平。
陕西省还将加快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优化集群能源消费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与污染防治,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支持集群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人才、技术、资本、资源等合作,以集群为单位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交流活动,建立贸易投资合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沈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