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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老人权益受伤害,法援维权获赔偿

2023-06-14 17:01  安康日报

通讯员 彭巧玉

感谢你们帮我母亲争取到赔偿,一面锦旗不足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还望收下。刘某说着便打开一面镌刻着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

时间回溯至 2020年8月,家住旬阳市吕河镇的刘某母亲冯某应聘于某物业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22 年10月15日,冯某被安排独自一人站在人字梯上擦拭墙壁上粘贴的文字胶时,摔倒在地。冯某住院治疗26天,共计花费医药费17105.84元,劳务派遣公司及用人单位以冯某今年68岁,已超过60岁丧失劳动能力为由,拒绝赔付。

慌了神的冯某到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接到冯某援助申请后,通过询问、走访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并审查冯某所提供的资料,证明符合援助条件后当天便依法为冯某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冯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代理本案的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市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共同向冯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3000元,妥善解决了冯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该起法律援助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直面群众的一线阵地,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受援人满意度,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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