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报告。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陕西省耕地数量连续两年实现净增长,累计增加88.03万亩。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断加大保护力度,有效扭转了近十年来全省耕地面积连续下降的被动局面。
陕西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其中,实际划定耕地保护面积4327.5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379.43万亩,均高于国家与陕西省签订的耕地43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377.6万亩的保护任务。
为强化耕地保护机制,陕西省五级田长+网格员田长制工作体系基本构建完成。同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措施,对2市、15县(市、区)、100个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100个乡(镇)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激励。
陕西省制定出台《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投入多元、模式多样”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格局。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011.17万亩。
同时,扎实推进“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等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土地卫片执法、耕地保护例行督察问题整改。
下一步,陕西省将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布局“由北向南”向关中集聚。推动果业、林业“由山下向山上”转移,实现“果树上山,粮食下川”。秦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