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样本(一)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2、 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
2、待本车过户、转籍全部手续及该车辆交付买方后,买方立即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过户手续费由卖方承担。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买方,买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立即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车款价值20%的违约金。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