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同(三)
甲方(制做方)
乙方(定做方)
货品名称
西装套
货品规格
宽高
面料
料色
黑色
货品数量
货品单价
货品总价
小写:元 大写:
货品税金
确认方式
以客人确认过的电脑稿 布料80克,单入OPP。
交货日期
2009年7 月14 日
交货地点
共计货款
付款方式
乙方预付甲方定金30%,甲方完货拍照片给乙方确认后付清余款。
注明:
1.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a. 按时完成乙方所定的产品;
b. 甲方于2009年7月14日向乙方交货___
c. 乙方于2009年7月14日前付清余款_____元
2. 经双方协议乙方预付总货款_______,合计:________为定货定金.
3. 面料克重只作为厚度的参考质(面料的纯度、工艺、密度和厚度有关),产品用料以实际打样或料样为准。
4. 乙方若拖延付款,甲方可随时暂停执行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拒绝履行合同,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同时在合同终止后一周内,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另须支付对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7. 甲乙双方若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8.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履行不可能,振东制袋厂不承担责任。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9. 免责条款:
①并非振东制袋厂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客户不能得到相应产品或服务的;
②由于客户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客户遭受损失的;
③因不可抗力导致振东制袋厂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④乙方若有其它要求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以外甲方代表所承诺的只代表其本人许诺,甲方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公 章
代表: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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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