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三)
甲方(买方全称):
乙方(卖方全称):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牌号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或按甲方订单传真(允许生产的时间)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a) 按国家标准执行;
b) 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c) 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d)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附后)。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第四条 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第五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于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货款结算,货到后天内结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总金额的%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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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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