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经济建设,进步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依据国度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一致批准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烟台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造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烟台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修建面积M2,(房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二0年月日起至二0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房钱国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障金,合同期满撤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应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缴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需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天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谢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转变房屋的构造及用处,乙方因成心或差错造成租用房屋跟配套装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抵偿经济丧失义务。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畸形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迁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屋宇如因不可抗力的做作灾祸导致毁损,本合同则天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置。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赞成,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诉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偿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剂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划定,弥补规定与合同具备平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实行中产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停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统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分一份,房屋租赁治理部门一份,均存在等同法律效率。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署于深圳
经办单位:(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