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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2)

2015-04-15 16:57  长安青年网

天然气工程施工合同  (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城市天然气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市天然气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加气站围墙外1.5米处至用户室内煤气灶前所有管道的土建和安装

二  工期(日历日):

1、开工日期:***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年 **月 ** 日

3、总工期: ** 天。

三  质量标准:合格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主材(加气站围墙外1.5米处至用户室外入户端所有材料及室内镀锌管和气表),其余部分乙方总包。

b、管道土建工作内容:管沟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阀井砌筑、管沟回填、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c、管道安装工程内容:管道吊运、管道敷设、焊接管道、配件安装、管道试压、吹扫、工程资料整理。阀门、弯头、楼栋调压箱等小材料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d、入户工程内容 :楼栋调压箱出口处至用户煤气灶前的钢管煨制、固定、安装及入户开洞;室内气表的固定、安装;室外管道除锈刷漆;管道试压、吹扫、工程资料整理。入户材料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总价款采用清单报价,最后以设计图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有效的经济签证确定承包总价款。

2.清单报价表:

(1)De63—200的报价(含土建和安装,阀井另计):

De 63                **元/米

De 90                **元/米

De 110              **元/米

De 160               **元/米

De 200              **元/米

(2)道路破除和恢复(不包括穿越费用,不含材料):

混凝土:            ***元/米

彩砖:              ****元/米

(3)阀井砌筑报价:    ****元/米(包工包料,不含井盖)

(4)楼管煨制报价:

DN63                 **元/米

DN50                 **元/米

DN40                 **元/米

(5)入户安装报价(含支架、卡子、管件、外丝、阀门、生胶带等):

*****元/米

(6)以上价格包含氧气、乙炔、水、电,且均为含税价格。若遇特殊情况以现场监理及甲方代表签证为准。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乙方人员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甲方每15天按进度向乙方结算一次工程款,但总付款额度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和工程结算书,甲方核算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

3、剩余的**%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4、乙方每笔收款须向甲方开具工程发票。

六  工程材料供应办法及材料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

1、甲方提供安装主要材料,甲供材料委托乙方采购的费用另计,辅材(焊条、氧气、乙炔、砂轮片、钢锯条等)及管网土建材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领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领用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领用材料时须向甲方提供书面领料单。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安装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4、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

七  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2、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  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1  份,施工技术资料   3   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九  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挪用、冒领,乙方领取的材料设备与甲方发货单应相符,如有不符存在误差由乙方负责补齐。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8、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9、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10、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1、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2、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十  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申请甲方及相关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十一  工程质保

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保修期限:  2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 24  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义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材料更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按时交工,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三  其他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材料清单、施工图纸、领料单、发货单、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报送相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承包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工程项目:城市天然气施工工程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加强生产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做到各负其责,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特签定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       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资格证书、技术素质、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2.       开工前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       协助乙方熟悉设备系统,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       开工前甲方按总造价5%收取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时,由甲方根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等,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6.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7.       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8.       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9.       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应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0、所有施工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其他安全、施工工器具应有安全检验证明和台帐,各工器具上应有检验标签,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11、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批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钢结构安装;

(4)焊接安全用电;

(5)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6)国家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及甲方提出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项目。

(7)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交监理及甲方审查。

(9)国家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及甲方提出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项目。

(10)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交监理及甲方审查。

13、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4、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中必须佩带安全监督标志,负责施工期间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和不安全行为。

15、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监理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6、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7、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8、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19、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0、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1、发生甲方或监理单位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三、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        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帽乙方自配)

2.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

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        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        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        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        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        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        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        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   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   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   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   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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