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现甲方书面提起30天通知乙方,要求于 年 月 日提起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交接手续;
3、乙方选择不寻求继续履行未到期合同,接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赔偿金,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47、48和87条之规定,双方就合同解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合同,并于当日办妥工作、财物交接手续,甲方向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二、乙方工资结算至 年 月 日,相应的社保甲方亦代乙方缴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因此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但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依据第47、48和87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金。乙方已工作时间为11月有余,故经济赔偿金为2个月的应得工资,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于本协议签署当日付清,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收据。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该赔偿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甲方无需代扣代缴。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五、合同解除后,甲方仍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并履行完毕后,即不再就合同解除事宜向甲方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出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要求。
七、本协议条款为双方协议一致拟定,签署前双方均已详细阅读各条款,对各条款均不存在文字表述和意思理解上的分歧。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乙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