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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守法学生演讲稿

2015-05-11 14:28  长安青年网

长安青年网为您精心整理了《做守法学生演讲稿》共计三篇,请您注意可能分页可能还有做守法学生演讲稿的内容,篇篇经典,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做守法学生演讲稿(一)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还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三、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人也许会问,法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譬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偷看别人的东西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有许多例子,其实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每个人都这样做过,而自己从未觉得这样做是违法的。这都说明我们处在一种法盲的状态。

我曾听到这样一件新闻:有三个十多岁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们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爷爷奶奶都会给他们两三元钱,让他们买早点。可这三个男孩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电子游戏。时间一长,两三元钱满足不了他们玩游戏机的欲望。于是,三个人想出了一个点子: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铁轨,他们便去偷铁轨上的零件,卖了钱就去打游戏机,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个因素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

一、这三个男孩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闻不问,不了解他们。

二、游戏机厅的老板没有依法办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

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电子游戏机。四、收购铁轨零件的人明知这样做犯法,却还是收购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做守法学生演讲稿(二)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当前,胡锦涛主席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文字平实,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它切合时代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也给我们带来了深深地思考。

放眼我国,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良好,十一五规划的美好生活蓝图,让全国各族人民满怀无比的喜悦和热切之期待。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一定的市场。他们思想混乱,道德缺损,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混淆不清、模糊不辩。归纳起来,无非两个方面,一方面,不以荣为荣,表现为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傻冒儿,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另一方面,不以耻为耻,比如,危害祖国的成了斗士,背离人民的成了本事,愚昧无知的成了时尚,好逸恶劳的成了潇洒,损人利己的成了能耐,见利忘义的成了聪明,违法乱纪的成了勇敢,骄奢淫逸的成了荣耀。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如果说这些都比较抽象,那么,我不妨再给大家举些具体的例子。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听说过,安徽某地出了个小偷村,说该村不少人外出打工不以偷盗为耻,纷纷做起了拎包一族,令人更为称奇的是,村里村邻知晓此事后,投去的目光不是鄙夷而是羡慕,不是提防而是纵容,不是警醒而是效法;再如一些不法商家和无良商人,屡屡亮出各种各样坑蒙诱骗花招,仅3。15维权日,我们就从电视新闻中目睹了诸多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的假冒伪劣商品曝光;还有部分青少年,出现信仰危机,痞子童谣泛滥校园,追星追得邪乎到了崇拜黑道老大的地步,尤为严重的是,诱发了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上升,居高不下,让多少家长痛不欲生,又令多少我的同行们痛心疾首啊。

清代著名的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无耻;士不知耻,则国之大耻。从中可见,是否知荣辱,晓廉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格能否确立,而且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当前,要想知荣明耻,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我认为不能脱离实际去空谈。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娃娃做起,那么最终,要从我做起。

我很清楚,我的学生都是荣辱观、廉耻观以及真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尚未形成的孩子们,也就是说,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未来,他们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我们老师去引领,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的栋梁之材要靠我们去培养和造就。这是我们的使命,这是我们的责任,这更是我们为人师表的光荣。

纵观正在跃进的沭阳,今天可能还是经济尚欠发达的地区,不久的明天,可能就是辉煌腾达的都市;客观评价我所在的东关实小,今天也许只是县城、市内小有名气的学校,明天则很有可能就是响誉全省乃至全国的名校。这样的目标能否达到,如何达到,一要靠政策,二要靠机制,三要靠自身努力。对此,我都充满了信心。因为沭阳大地已经为我们的奋起和创业提供了优越的环境,学校也为我们的发展和施展才华等各方面搭起了宽阔的舞台,至于我们,沭阳176万人民中的每分子,为沭阳明日之腾飞,贡献出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更是责无旁贷。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在这江山如画、前程似锦的年代,在这分辨监赏八荣八耻的今天,在这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趋势下,作为东关实小的一名教师,作为沭阳教育战线上的一名员工,在倍感荣耀和自豪的同时,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知荣明耻,从我做起。我更想说的是,只要我们沭阳的每一个人都能从我做起、知荣明耻,那么,我们沭阳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做守法学生演讲稿(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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