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西安交通大学召开第十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围绕《西安交通大学章程》《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学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听取修订意见建议。校党委副书记赵昌昌,第十届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党、校办,政策研究室,校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定红主持会议。
为深入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于10月启动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会上,党、校办副主任郭虎介绍了《西安交通大学章程》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修订原则、方向、内容及期望成效。
根据新时代党中央有关高等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委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对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进行修订。校工会副主席弋景峰从修订背景、修订参考文件、总体修订条数等方面介绍了《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学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修订情况,并逐条解析了修订内容。
校工会于会前将3个文件的修订稿发至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经过各代表团充分研讨,与会代表围绕相关文件的条款规范、实际操作等内容开展深入讨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议意见。党、校办,政策研究室,校工会将梳理各代表团代表的意见建议,融入文件修订后,提交学校党委审定。
赵昌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西安交通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学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则是依法保障我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文件的修订工作是关系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希望各位同志高度重视、认真思考,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力量,共同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