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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大学“我的中国梦”绘画大赛暨陕西省第四届艺术展演作品征集的活动通知

2014-03-17 16:12  先锋家园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了使绘画创作与欣赏进入一般大学生的视野,丰富课余生活,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艺术生活,营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展示大学生的创新思维与想象能力,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积极备战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艺术展演输送优秀作品,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长安大学“我的中国梦”绘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建筑学院团委

三、征集范围

长安大学全日制在册本科生

四、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五、作品要求

(1)作品以“我的中国梦”、“诚信守法尚俭尚廉”、“弘扬青春正能量”为主题,立意反映当代大学生的中国梦,大学梦,青春梦。

(2)参选作品需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形式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丙烯画)均可,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可为单幅或多幅。

(3)所有参选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绘制,不得由他人代替。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艺术创作。

(4)参赛作品不用装裱。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5)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所有参赛选手需在3月25日前上交作品,由评委选出优秀画作进入决赛。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根据征集作品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校团委将遴选出优秀作品推荐至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络展示,并有机会推荐参与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七、征集时间和作品送报

(一)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3月25日止。

(二)请各位参赛同学按文件要求对作品进行创作与报送。

联系电话:15029908860(李同学) 18717335865(来同学)

报送邮箱:18792930353@163.com

附件:

1.长安大学“我的中国梦”绘画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建筑学院团委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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