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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长安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艺术节、第十三届大学生体育节活动的通知

2014-03-04 13:48  先锋家园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备战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经校团委决定,定于2014年3月—5月举办长安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艺术节、第十三届大学生体育节,现向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个人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3月5日—3月11日

二、活动分类

1、各院系、校级学生组织承办的艺术类、体育类校级精品活动

2、各院系主办的艺术类、体育类院系重点活动

3、各学生社团组织的社团巡展活动、学生个人风采展示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精品活动: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近几年来我校大学生艺术节、体育节的活动安排(具体情况可参见校团委长安青年网站主页上方“文件汇编”栏目查找),也可推陈出新,策划承办新的校级活动。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批,并予以资助;

2、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本学期共青团工作计划报送1-2项院系重点活动,纳入艺术节、体育节整体活动安排,丰富双节内容;

3、各学生社团可结合本学期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巡展活动;学生个人可根据情况申报艺术活动项目。社团巡展活动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并进行审批报送。学生个人申报活动由校团委直接审批。校团委将遴选重点活动予以支持,并给予资助。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艺术节、体育节,精心筹划以“中国梦”、“青春正能量”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2、本届艺术节、体育节活动鼓励团队、个人申报,我们将遴选出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原创型的学生艺术作品参加陕西省第四届艺术展演。

3、填写《长安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艺术、第十三届大学生体育节活动申报表》、《长安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立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经主管老师审核后于3月11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渭水校区校团委社团与文体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hong@chd.edu.cn邮箱。

联系人:张红 电话:83135171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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