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先锋家园 > 活动预告 >

关于长安大学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29 10:14  先锋家园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科研能力,激发广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热情,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同时积极备战陕西省第十一届及全国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我校将启动长安大学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对象

立项申报对象为我校2016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立项申报时间

2016年5月,广大同学请充分查阅资料、认真思考,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完成立项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立项作品选题可参考《立项选题指导》(见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选题请参考《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考题目》(附件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大赛中期检查拟定于2016年10月,初赛拟定于2016年11月,决赛拟定于2017年3月,请把握时间节点。

三、作品申报说明

1、申报作品分类: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只限本科生申报;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六大类。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科技发明制作A类和科技发明制作B类。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立项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申报立项作品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具体工作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完成。如老师有合适课题,但缺乏学生团队,校团委将组织专场活动为老师项目匹配学生团队。对于教师直报的项目,校团委予以重点资助。

四、立项申报程序

1、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院(系)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2、以院(系)为单位将本学院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立项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校科协)办公室。

3、有合适项目的教师,可直接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指导部。

五、资助与检查

1、本届“挑战杯”竞赛组织工作将由校团委和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负责。校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选定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经费资助。

2、学校鼓励形成学科交叉的队伍,形成年级结构合理、专业分布合理的参赛团队;鼓励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参加前几届挑战杯、专利大赛、五小创大赛及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继续提升项目,参与本次大赛。

3、组委会将对重点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同时也会组织多次专家培训会给予参赛团队指导和帮助。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及时召开专项动员会,积极鼓励老师参与项目选题和指导,大力支持学生组建团队进行作品申报。应将《挑战杯系列竞赛学生奖励及成果认定办法》(附件5)、《挑战杯系列竞赛教师奖励及成果认定办法》(附件6)在教师和学生中广泛宣传,激发参赛主体的积极性。

2、各院(系)要面向准备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指导和物质技术支持,通过公开指导教师库等形式为学生对接指导教师,帮助学生按要求完成参赛申报手续等工作。

3、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海报、展板等宣传媒介,做好大赛立项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4、有意参加竞赛立项申报的同学,可访问“挑战杯”竞赛官网www.tiaozhanbei.net 进行竞赛概况了解和往届获奖作品观摩。

咨询电话:

大赛交流群:559255893

刘扬: 82334068 83135303

谢雨阳:83135153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点击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

栏目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