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工科试验班团总支:
为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维权意识,激励在校生采用提案方式对我校现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学生社会观察能力。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第八届“我的长大我做主”优秀提案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长安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长安大学“青马学校”第九期学生骨干培训班全体学员
三、活动要求:
(一)长安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1、校学生会网站提供电子版提案下载,下载地址可登陆长安大学学生会网站,(站内搜索“提案”,点击下载“学生提案标准格式”附件即可);
2、所有在校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将提案上交提案;同时,学生可以通过线上“长大微提案”和线下活动当天填写纸质微提案参加活动(活动具体时间为11月21日-22日);学生提案工作委员会也会选取各学院2016年10月份上交提案中的优秀提案参与评选;
3、所有提案一律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chdtianwei@163.com;
4、参加此次提案评选的提案主题由申报人自定;
5、参加此次活动的提案的内容及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违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将根据提案质量及可执行性,由组委会决定该提案的审查处理意见及相关处理方式;
6、参加此次活动的提案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果有证据显示提案为非原创,则取消参选资格。根据提案可行性及其他情况,由组委会决定该提案的审查处理意见及相关处理方式;
7、参与优秀提案评选的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上交的提案,将被取消参加本次评优的资格;
8、组委会将根据提案质量及可行性,转化为日常提案,并由组委会决定该提案的审查处理意见及相关处理方式。
(二)长安大学“青马学校”第九期学生骨干培训班全体学员:
1、“青马学校”第九期各学生骨干培训班应结合各班级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社会观察教学模块,各班学员在本班内自行组队,每队人数为3至5人,设置队长1名,统筹观察调研。
2、每队围绕校园生活、学校制度以及同学们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调研数据,拟写长安大学学生标准提案。
3、请各班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21:00前汇总至少5份本班优秀学生提案,由各班负责发送至“青马学校”办公室邮箱(chdqmgc@163.com),最终推荐参加“我的长大我做主”优秀提案征集评选活动。
四、优秀提案评选:
(一)1、优秀学生提案评选由长安大学学生会学生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初审由长安大学学生会服务维权工作小组开展。
2、提案收集完毕后,长安大学学生会学生提案工作委员会将会选取部分优秀提案截图按类别放置"青年之声"平台,广泛征集全校师生意见,同时进行点赞和评论。
3、相关优秀提案最终将交至学校相应对接部门进行审核。
(二)优秀学生提案评选全程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评选结果做到及时公示,并主动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