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工科试验班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安排,校团委决定举办长安大学“光影长安,梦存高远”微电影大赛暨陕西省第五届艺术展演作品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光影长安·梦存高远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1、作品准备阶段2017年3月至5月;
2、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3、作品初审海选阶段2017年5月中旬;
4、作品终审遴选阶段2017年5月下旬。
四、作品要求:
1、创作时间: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原创作品。
2、创作主题(二选一即可):
(1)“理想与信念”
参赛作品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2)“清廉中国”
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生动鲜活的视频影像,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作品要以小见大,润物无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创作体裁:
(1)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分辨率1280*720,25帧速率;
(2)动漫(仅限“清廉中国”主题可选择此种形式):
时长不超过3分钟,要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生动,兼具幽默与警示等特点。
(3)公益广告(仅限“清廉中国”主题可选择此种形式):
时长不超过3分钟,要求创意好,立意深,润物无声,短小精悍。
五、报送方式:
1、作品及附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2、作品报送至长安大学渭水校区14号公寓134活动室,或发送至邮箱:849129941@qq.com,邮件名称为“参赛主题——单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同学 联系方式18710950859
六、表彰奖励:
本次作品将以线上网络评审与线下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单项奖若干名,进行表彰奖励。优秀作品将在学校相关网站宣传推送并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