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印发。西安市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落到实处,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应急预案》明确,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由预警地区区县(开发区)防指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由预警地区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根据致灾洪水的种类及可能的危害程度,分类划分防汛响应等级,由轻至重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进入汛期,市、区县(开发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市、区县(开发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