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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发生意外,责任应如何认定?

2021-07-22 16:14  汉中日报

义务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无偿地为他人提供劳务的一种活动。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的邻里之间、亲戚之间,义务帮工是经常出现的。但在义务帮工过程中也经常有意外发生导致帮工人受伤的情况,那么对于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2018年初,王某一家雇请三名工人翻修其住房二楼屋顶,亲友得知后到场帮忙。王某在家门口设置障碍物提示现场在施工。施工的第二天,男主人在楼顶指挥施工,女主人在厨房做饭。上午8时许,邻居李某到王某家帮忙搅拌砂浆。9时许,有人听到异常声音,大家赶到二楼发现帮忙的李某摔到二楼受伤。李某当即被送往医院,前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最终因伤情严重,术后昏迷、全身多功能脏器衰竭,医治无效死亡。此后,因王某与李某家属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家属起诉至法院,请求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施工人、帮工受益人,应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但除王某对雇请的工人进行了指挥、住房门口设置了提醒路人正在施工的障碍设施外,王某对于从自家生活区域(一楼)到施工场所(二楼及楼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李某从住房外到二楼楼顶的过程中无人提示或指挥,是李某摔倒受伤的主要原因,故王某应对李某因受伤死亡的后果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李某作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劳动场所,未能尽到对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因其现已死亡,故后果由其家属承担。最终裁判由王某承担李某家属经济损失7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帮工关系成立是构成帮工风险责任的基础,也即帮工人是在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活动中遭受的损害才能构成义务帮工受害法律关系,这是一个基础性条件,也是一个决定性的要件。被帮工人没有明确拒绝帮工人的帮工行为,是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被帮工人没有明确拒绝帮工的,义务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受到损害的,被帮工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受伤,被帮工人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是从被帮工人自身利益考虑,还是从帮工人人身权益考虑,都应在活动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张瑜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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