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9月1日起,我市将原来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全市116个镇(街),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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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我市按照中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同时,在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我市将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有效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据了解,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下放程序,厘清各级工作职责,优化了办理流程。围绕“减环节、简手续、提效率”目标,取消了民主评议环节,将三榜公示调整为二榜公示。申请人向镇政府提交申请后,在镇政府就能完成审核、经济状况调查、确认整个流程。此外,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培训等,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监管制度,确保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