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全面启动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突出规划引领,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狠抓城市品质提升,大力推动村镇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追赶超越大局。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陕西省将实现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市建设方式明显转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筑业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住建行业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加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刘浩介绍,围绕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陕西省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启动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同时,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对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升级。深入开展棚改项目三年攻坚行动,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并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
截至8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102套,棚改基本建成1.75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5136万户,完成投资152.25亿元,其中西安市完成2.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归集住房公积金439.55亿元、提取270.31亿元;32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2020年度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基本实现。
实施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建设水平
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提升品质的重要举措,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建设人文城市。当前,全省住建系统,把城市体检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的路径,在住建部65项体检指标基础上,从营商环境、对外开放、生态城市、安全韧性等方面增补14项指标,推荐西安市、延安市列入国家样本体检城市。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的重要举措,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选取了10个县(区)作为试点,推动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享的政策机制,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改造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初步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开展了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积极推进《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截至今年8月底,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2549个小区,开工率70.38%,惠及27.61万户居民;全省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5个。
加快村镇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陕西省委1号文件指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目前已完成摸底调查,指标体系制定,推动“两镇”建设与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有效衔接。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检测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情况,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四不摘”工作要求,以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纳入2021年度危房改造计划3313户,已开工1883户,竣工1660户;已建设改造宜居农房1100户;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84.86%。龚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