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正在下乡办案的洛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殷爱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当事人师某为法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感谢他在处理自己提出的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2019年8月,师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洛南法院经过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师某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洛南法院冻结刘某某挂靠某公司的项目工程款,该公司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裁定中止执行扣划措施。师某不服该裁定,提出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该案由立案庭庭长殷爱民法官办理。殷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谈话,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促使双方通过执行和解途径来化解执行异议之诉,该方案得到了执行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最终双方达成案外和解协议,原告师某自愿撤回本案诉讼,师某也顺利领取了执行款及相关费用。该案的成功审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师某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向洛南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向殷爱民法官送来了“司法为民、执法公正、维护正义、为民解忧”锦旗。
(洛南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