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王媛瑞)近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9月,陕西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良好。111个国控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5个,占85.6%,同比持平,优于全国3.8个百分点,在全国32个省(市、区、兵团)位列第18位,在黄河流域9省区位列第4位;劣Ⅴ类断面4个,占3.6%,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4个百分点。黄河干流、渭河干流、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2021年1-9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陕西省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其中,汉中市位列第50名,安康市第80名、商洛市第82名、宝鸡市第154名。
渭南市排名较1-8月前进7位,连续4个月退出全国后30名。延安市排名较1-8月前进2位,连续3个月退出全国后30名。榆林市排名较1-8月前进1位,参与水质排名的断面16个,较“十三五”增加10个,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情况全国排名第3。铜川市参与水质排名的断面为石川河岔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优于“十四五”目标2个类别,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情况全国排名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