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精心安排全面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汉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汉字〔2021〕93号),分别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牵头部门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安排部署,确保问题按时限要求见底清零。
高位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东排渠整治等重点问题整改现场调研督导。分管副市长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研判解决,就燃煤锅炉拆改、秸秆禁烧、涉铊涉重金属环境整治等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及通报会7次,推进问题整改。
强化督察整改调度。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分管副市长迅速主持召开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牵头部门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周调度制度,建立整改台账,强化工作推进。针对省环督办新交办18个生态环境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夯实整改责任,明确5个市级部门为牵头单位,7个市级部门和相关县区为配合单位,并实施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加强现场督查检查。先后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硫铁矿专项治理等督查检查3次。对本轮督察交办的317件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实,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办,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抽检核查,防止反弹或“死灰复燃”。
做好提醒约谈工作。就9月底应完成的7个整改任务向4个部门发出提醒函,就10月底应完成的9个整改任务向1个县区5个部门发出提醒函,确保整改进度。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约谈办法》,就褒城工业园区、沿江镇重点污水处理厂等整改重点事项,约谈相关县区及部门。
截至目前,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剩余30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