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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出台九条政策措施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11-18 09:08  安康日报

(通讯员 张兆群 )在严格落实中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制定出台了《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九条政策措施》,从帮扶、资金、项目等方面统筹整合资源,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县域发展。

突出三个一包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包抓巩固成果任务较重的重点帮扶县,其他重点帮扶县分别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包抓,落实1个重点帮扶县1名以上市级领导联系包抓、1个市级综合部门牵头包抓、1个市级定点帮扶工作团合力包抓的三个一包抓机制。

突出三优先支持。坚持帮扶力量优先,将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向重点帮扶县优先安排,把新增帮扶单位全部安排到重点帮扶县。坚持项目申报优先,要求市级部门将列入重点帮扶县五年实施规划的项目优先申报和列入实施计划。坚持资金支持优先,市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衔接资金优先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市级相关部门安排到重点帮扶县的项目资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增幅不得低于省级下达资金总量的平均增幅,市级财政配套衔接资金在正常分配的基础上,每年每县再增加300万元以上。

突出三重点推进。中省市财政到县衔接资金每年每县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市场主体贷款贴息,重点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特色产业;建立政策清单和项目清单,重点支持重点帮扶县政策措施落地;加强跟踪监测、督查督导和考核评价,重点支持重点帮扶县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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