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海军)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征兵工作,着力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为全市干部队伍储备培养人才,根据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
《办法》明确,应征前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军队应征高校毕业生入伍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的青年,并从汉中市(汉中籍或在汉中就读)应征入伍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预征对象,由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市人社局按照个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并在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区委编办、县区人社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区征兵办签订《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
“这个政策出的好!能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年参军热情和兵源质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生表示,这个《办法》预示着我市带编入伍政策全面落地实施,不但能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也能为汉中市高质量发展保留人才。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落户后,由县区人社局牵头,商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编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将根据其德才表现,立功受奖情况和在部队所学专业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退役人员专业特长和功绩制量化评分,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