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期间出行提示
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广大市民相关诉求,为切实解决特殊人群必要出行需求,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办理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保通、保供、保运转、保民生等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企业、单位可申请办理《宝鸡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现就申领程序予以说明:需要办证的单位,首先向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用证申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信息汇总至所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由各工作组统一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用途、数量、用证单位、车辆信息等情况,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审核后加盖公章,各主管部门再加盖公章后发放。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发放后由各使用单位统一管理,不能转借,不得私自复制。
二、特殊群体出行方式
疫情期间,若因看病就医等原因需要出行,市交通运输部门专门开通了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有用车需求的市民可提前拨打95128热线,乘车时需车外扫描车窗二维码实名登记,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全程佩戴口罩。特别提醒广大市民,95128热线主要为普通就医的市民和市区各医院的医护人员提供叫车服务。如有情况紧急的急重症患者,请直接拨打120呼叫救护车。
三、居民小区出入管理
市区各个居民小区的管理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负责。居民如有特殊出行需求,请与小区物业、社区以及社区主管部门联系申请。
目前,我市疫情形势仍然严峻,请大家坚持“非必要不出行”,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