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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镇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要发挥四种作用

2022-05-10 18:03  汉中日报

席汉初

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农村,主战场在基层。作为身处一线的乡镇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既是引领者、监督员,又是实践者、战斗员,理应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代表要发挥四种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人大力量。

忠诚守正,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的作用。乡镇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学习,广泛宣传,当好乡村振兴的导航员、宣传员。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乡村振兴总要求,广泛宣传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抓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个方面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省上提出的乡村振兴八项重点任务。人大代表要走进农家院落,深入田间地头,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加强宣传引导,讲清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鼓舞人心,让相关政策口口相传,家喻户晓。通过一对一宣传、点对点解读、心连心沟通,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踊跃参与乡村振兴。

脚下有根,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为民代言的作用。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根植人民,对人民负责,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要经常接地气、吸露珠,扎根泥土,依偎群众,真心察实情,实心解民忧,尽心办实事,当好选民的传声筒,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联系选民的优势,搭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察民情、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积极把党的声音传下去,把群众的期盼反映上来。要围绕乡村振兴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想言、敢言、善言,对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想干、敢干、能干,在维护群众在乡村振兴方面利益上做到有为、能为、善为,真正在乡村振兴中履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代表群众的神圣使命。

履职尽责,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监督问效、支持推动作用。依法监督、善于监督、经常监督,是人大代表职责所在。人大代表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在乡村振兴的主战场上敢于直言、敢于挑刺、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当好“啄木鸟”。在人代会前,深入调研,精心撰写议案建议,会中认真审议工作报告,积极发言,亮明观点,旗帜鲜明地提出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谋发展之举。会后,积极参加镇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特别要介入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的规划预审、代表票决、公示公告、施工质量、资金决算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运作。要大胆监督政府对乡村振兴工作是否到位,计划是否合理,制度是否健全,全过程民主是否体现。总之,人大代表要精准发力,不折不扣地对乡村振兴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跟踪监督问效,确保乡村振兴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标杆引路,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带头示范、勇于担当作用。乔木亭亭倚盖苍,栉风沐雨自担当。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不负人民重托,勇挑重担,率先垂范,敢为人先,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排头兵、领头雁作用,显身手、展风采、立新功。充分利用部分人大代表是乡村发展能人、产业大户、村组党员干部的优势,动员人大代表领办专业合作社,组织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开展“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创建活动,引领乡村振兴。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人大代表要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带头当好“田把式”、“粮状元”,多种粮,种好粮。发挥人大代表思想素质、个人品质、社会人脉方面的能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乡贤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人大代表要发挥榜样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赋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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