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玉文 见习记者 蒋雪
在城固县天明镇元水村一片秧田地里,10厘米左右高的秧苗,一行一列整齐排列,在阳光下一派生机勃勃。很难想象,就在去年,这里还是一块荒草丛生的撂荒地。
元水村地处巴山脚下,耕地分散严重,不能大面积实行机械化,水渠杂草丛生,淤塞严重。“村里年轻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老弱妇孺。他们的土地既无人愿意流转,又无力耕种,只能粗放管理甚至撂荒。”村支书杨国军告诉记者。一块块杂草丛生的撂荒地让村“两委”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一班人决心改变现状。
当地创新推行村集体统一代耕撂荒土地制度。“村委会和村民签订‘土地代耕协议’,农户承包经营权不变,由村委会对撂荒土地进行开荒复垦。农户不需要承担荒地复垦的费用,也不需要给村集体交付代耕费,代耕期间所获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只要确保土地不撂荒,农户在农作物种植换季时可以收回经营或流转。”杨国军说。
“我种了一辈子的地了,现在年纪大了,儿子儿媳都出去务工了,田地只能撂荒。今年村委会实行了土地代耕,我第一个就去和村委会签订了协议。”66岁的慎福安说,“现在村委复垦撂荒地,找我来干活,每天能挣一百元。”土地代耕既解决了元水村土地撂荒的问题,也增加了村集体的收入,同时让部分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看着一块又一块的的撂荒地实现了复耕,杨国军还有一个更大的规划。他说,今年代耕这50亩撂荒地只是一个开端,元水村将继续多措并举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完善排灌配套设施,保障农田灌溉用水,实现“田还粮、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为粮食高产稳产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打牢群众增收基础,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为振兴乡村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