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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发“红包”车主享福利

2023-04-04 13:02  延安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记者从延安市商务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今年延安市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作为电子消费券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消费。购车市民可通过云闪付App申领,对在活动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以事后补贴的形式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内,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记者了解到,具体发放标准为,第一档:购发票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5万元(含)及以下,发放1000元电子消费券/辆;第二档:购发票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发放2000元电子消费券/辆;第三档:购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15万元(含)及以下,发放3000元电子消费券/辆;第四档:购发票金额在15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发放4000元电子消费券/辆;第五档:购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25万元(含)及以下,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辆;第六档:购发票金额在25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及以下,发放6000元电子消费券/辆;第七档:购发票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上,发放8000元电子消费券/辆。另,购发票金额以机动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据了解,此次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申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月20日,主要针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符合条件的车辆标准为在延安市注册登记并参与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申领汽车消费补贴的对象为在延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所有车主,不包括二手车和公牌车辆。(记者 方大燕 殷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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