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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汉中市第十六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5-26 10:24  汉中日报

5月25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10件,市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的10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5个县区。其中汉台区1件,南郑区3件,城固县、西乡县、宁强县各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件,涉土壤问题1件,涉垃圾问题1件,涉生态问题2件,涉油烟问题1件,涉扬尘问题1件,涉其他问题2件。

截至5月25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152件,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44件,占28.95%;南郑区23件,占15.13%;城固县20件,占13.16%。洋县、勉县各14件,占9.21%;西乡县12件,占7.89%;宁强县10件,占6.58%;略阳县6件,占3.95%;镇巴县、佛坪县各3件,各占1.97%;留坝县、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0.66%。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8件,占18.42%;涉土壤问题1件,占0.66%;涉垃圾问题6件,占3.95%;涉噪声问题20件,占13.16%;涉大气问题30件,占19.74%;涉生态问题34件,占22.37%;涉油烟问题4件,占2.63%;涉扬尘问题10件,占6.58%;涉其他类问题19件,占12.5%。

截至5月25日10时,152件环境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现已办结82件,其余70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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