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绪刚)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秦岭“五乱”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关线索办理,商南县建立秦岭“五乱”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线索办理四项机制,夯实县纪委监委监督保障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倒逼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严肃查处秦岭“五乱”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中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工作合力和有效震慑。
线索移交机制。县公安、住建、城管、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林业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职能,认真梳理秦岭“五乱”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规以及在工作中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的有关问题线索,每月10日前将上月梳理情况形成明确意见后及时移送县秦岭办。县秦岭办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对接,综合研判后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
线索办理沟通机制。县纪委监委接到县秦岭办移交线索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核查。县纪委监委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交流和重要情况会商,及时反馈日常监督、巡察检查以及信访举报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管在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县纪委监委联合县秦岭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在纪委监委网站及新闻网站、电视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以案促改机制。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秦岭办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涉案人员集中的部门或行业,下发“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刻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查找原因,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达到惩治一个、警示一片、保护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