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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出血热高发季,这些“感冒”样症状应警惕!

2021-12-04 15:30  宝鸡日报

根据既往监测数据,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我市流行性出血热高发季。

为有效防控流行性出血热发生,最大限度降低流行性出血热对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别提示如下:

一、流行性出血热简称出血热,即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性出血热是由人体感染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汉坦病毒)引起,是以鼠类为主要传染源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人体一旦感染出血热病毒,如果诊断和救治不及时,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二、预防流行性出血热发生的主要措施有三条:

(1)做好防鼠灭鼠。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广大居民应及时清理垃圾、杂物,保持居家环境卫生,消除鼠类栖息及活动场所,门不留缝,窗要有网,堵塞鼠洞,严防鼠类进入家庭或生活场所;特别应注意餐具、食物、饮水等保存,防止被鼠类及其排泄物污染。

(2)注意个人防护。在野外或田间活动、劳作等时,不在草地或草堆上坐卧,做好个人、食品、饮用水等防护,不直接用手接触鼠类及其排泄物;在清理脏乱杂物、麦秸、玉米秸秆等时,要戴口罩、帽子和手套,及时洗手洗脸;不食用可能被鼠类污染过的食物、水等。

(3)积极接种疫苗。16-60岁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按照属地安排,积极全程免费接种流行性出血热疫苗。

三、流行性出血热起病急、进展快,早期临床症状主要以发热为主,一般患者个人容易误判为感冒,如个人自行按感冒服药治疗,可能自己感觉发热类症状有所缓解,但多是病情加重、甚至由发热期进入低血压休克期的表现,如救治不及时,易造成死亡病例发生。针对上述可能情况,特别提示如下:

(1)冬季是出血热、流感等多种发热类传染病多发季,如个人出现了自觉“感冒”样症状,请提高警惕意识,千万不要自行服药治疗,应尽快到就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就诊,最大限度降低生命安全风险。

(2)尽管广大居民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到出血热相关临床知识,但请大家注意,由于个体差异较大,实际每个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病情进展等不尽相同,如有可疑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及时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就诊,以免延误病情。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如发现有可疑病例,请及时引导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来源: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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