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同时再推出9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市民普遍关心的内容哪些进行了调整?12月29日,记者到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解读。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分值有变化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民警门洁告诉记者,新规章推行了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最高可扣减6分,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门洁介绍,如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以前一次记12分,现在一次记9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以前一次记3分,现在一次记1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以前一次记2分,现在一次记1分。新规章还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据悉,新规章在降低记分同时,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增加了扣分项。如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坚决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此外,新规章还调整了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在网上“12123交通安全服务平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此举加重了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屡犯不改的教育引导力度。
深化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服务 推出新措施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为深化交管改革便民利企,作出了多处的调整优化。与市民关系紧密的,主要推出了三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科民警郑艳丽介绍,首先,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其次,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最后,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采访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科民警陈飞告诉记者,此次优化调整为便利驾考领证也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如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涉及大中型车辆的交通事故频发,由于其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陈飞表示,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管理方面,此次调整严格了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纳入禁止申领范围,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