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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大亮点”发布

2022-02-07 02:02  西北信息报

1、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程碑式突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首次进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较国考目标改善17%,优良天数295.4天,优于国考目标10.3天,取得最好成绩。

2、水环境质量达到20年来最好水平

陕西省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铜川、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城市排名第一和第二位。111个国控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1%,优于国考目标1.8个百分点。汉江、丹江、嘉陵江出陕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优;黄河干流6个国控断面均达到Ⅲ类以上,出陕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优,渭河干流9个国控断面均达到Ⅲ类以上;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秦岭生态环境整体评价保持优秀水平

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综合评价优良等级面积达到96%以上,整体评价等级为“优”。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9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保护;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凤县等3县荣获国家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渭滨区等4县(区)荣获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陕西省生态示范创建总数达到18个,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4、圆满完成“十四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围绕“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目标,协调河南、山西等省开展联防联控,“十四运”会期间10市大气环境优良率达100%,创近年来最好水平。西安市连续54个优良天刷新纪录,汉中、杨凌等地涉赛水体水质达标,圆满完成“十四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积极开展“十四运”会碳中和工作,通过使用绿色电力、种植碳中和林、企业捐赠二氧化碳减排量等措施,超额中和“十四运”会期间碳排放量,并经第三方机构认证,成为我国全运会史上的首例。

5、陕南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迈出坚实步伐

始终坚持科学精准系统彻底的治理思路,《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通过省部联合审查,4处矿点清污分流应急处置工程和白石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发挥效益,酸性废水处理新技术试验项目稳定试运行,废石中转站项目建成投用。精心编制《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筹集专项资金10亿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监测显示,陕南硫铁矿区33个水质预警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稳定。

6、高质量完成黄河干流排污口排查整治

自加压力,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黄河干流105个问题排污口整治,完成率100%。黄河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达到55个,占比84.6%,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全面开展渭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石川河通过整治,铜川国控岔口断面水质由上年的Ⅴ类提升到Ⅲ类,优于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2个类别。

7、高标准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在全国率先印发“三线一单”成果管理办法,全省12个市(区)“三线一单”全部落地实施。陕西省“三线一单”服务陕西省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入选国家第二批“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案例。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完成全省和各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研究报告。榆林市纳入国家“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城市。

8、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保障有力有序

顺利完成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保障任务,累计调阅资料3369份,受理和办结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2145件,5个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分两批对12个市(区)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督察发现和反馈问题463个,移交38个责任追究问题,办理群众信访问题246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720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92起,处罚案件和处罚金额均同比上升。

9、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稳定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帐,严格项目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执行审核。63家电力企业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周期履约工作;聚焦陕北输油管线、关中危化品运输、陕南尾矿库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领域环境风险,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妥善处置9起突发环境事件,实现突发环境事件连续8年下降;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污染地块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确保了核与辐射安全。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得到安全处置。

10、“三大体系”建设高点起步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突出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陕西省政府印发推进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环境执法监测联合比武练兵取得显著成效,执法人员更换制式服装;高质量编制完成《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11个专项规划。推动修订(正)施行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2项地方法规,制定实施3项地方标准;陕西省纳入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试点省份。提前两年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提交“双百”任务。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1起,赔偿金额8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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