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曦)近日,宁强县高寨子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新入矫的3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并会同派出所干警、矫正对象家属、村委会负责人等矫正小组成员现场签订了矫正责任书。
宣告仪式上,司法所首先核实并介绍了矫正对象的身份,并向其宣读了入矫宣告纪律。随后,宣读了《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矫正小组人员组成以及各自职责,提出监管要求,告诫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接受信息化核查,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也告知其享有的权利。3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做了保证,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思想觉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教育。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入矫手续,还分别与村委会负责人、矫正对象家属、志愿者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并进行了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再一次明确了相关的监管规定。